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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社康中心有了统一命名规则

社会办社康中心有了统一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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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社会办社康中心准入后,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全过程监管。

深圳晚报2019年06月06日讯    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深圳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社会力量设立社康机构服务办事指南》,统一了命名规则,明确了审批流程,让申办程序更顺畅。“希望这项办事指南能为申办流程扫清障碍。”深圳市卫健委体制改革和基层健康处处长李创表示,放宽社会办社康中心准入后,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和诚信监管制度,加强医疗服务全过程监管。

社会办社康中心收入

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

据统计,深圳目前有668家社康机构,按照“十三五”规划,深圳社康机构总数要达到1200家,现在还有532家的缺口。“仅仅依靠政府主导的公立社康机构来补足总量是不够的。”李创表示。

怎么开办?有什么门槛?为了解决社会办社康申请人“无从下手”的困惑,2018年,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了社康机构设置标准。随后,社会办社康的申请量开始井喷。以龙华区为例,2018年龙华区只有5家社会办社康,但2019年上半年就新审批了9家。目前,龙华区14家社会办社康占全区社康总数的20.9%。纵观全市,68家在营业的社会办社康机构占比仅为10.2%。这给社会办社康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空间。

近年来,练洋佳在福田区、龙华区、罗湖区申办了3家社会办社康。“在我看来,社会办社康的本质就是政府出钱给社康经营者,为老百姓服务。”他透露,社会办社康中心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比如,和公办社康享受同样的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补贴、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家庭医生服务补贴等。

深晚记者了解到,公立社康和社会办社康在政府购买服务、人才保障、预约转诊、医保协议管理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满意度等因素及相关数据核定补助标准,享受同等政策;在全科医生生活补助也享受同等政策。不同点在于社康的建设经费、房屋解决形式、房租、自主定价等方面。

以一个一类社会办社康中心服务1.5万居民为例,初步预测正常运营后,预计第一年可以拿到政府补贴400多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补贴105万元、基本诊疗收入300万元),加上家庭医生服务补贴、医疗服务收入,大约3至5年可以回本,如果运营得好,收入会越来越高。

统一命名规则

明确审批流程

最近几年,申办社会办社康的人却遇到了“堵点”。自2017年《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后,卫健部门与民政部门对于社会办社康的命名规则是不同的。

在民政部门,社会办社康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要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但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五规定,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因此,社会办社康不能加省、市、区等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在这样的规定下,各区对政策的解读不一致,所批审的命名规则有所不同,申请人夹在两边“跑断腿、磨破嘴”。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深圳市民政局共同制定《社会力量设立社康机构服务办事指南》,解决了申请人实实在在的两个“痛点”。一是统一了命名规则,即名称应冠以“深圳市+所在区+所在街道或社区+识别名(主体资格登记名称字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不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二是明确了审批顺序。第一步,先去社康机构所在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第二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再向所在区(新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责任编辑:黄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