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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市民医保卡留在药店内 竟被盗刷近万元

深圳一市民医保卡留在药店内 竟被盗刷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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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市民的23笔消费记录中有14笔系盗刷。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深圳晚报2019年09月18日讯    近日,有市民在一家药店消费后3个月内,竟被盗刷医保卡购药近万元!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市民的23笔消费记录中有14笔系盗刷。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市医保局表示,未来将对欺诈骗保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重点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查处聚敛盗刷医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市医保局提醒相关机构切勿以身试法。

药店盗刷参保人医保卡9000余元

仅仅3个月时间,竟然在同一家药店刷医保卡购药1万余元?今年1月21日,市医保局稽核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疑似违规线索,于是迅速展开调查。

受害者张先生透露,因距离较近,购药便利,自2018年10月开始就陆续在涉事药店持医保卡购药。出于方便咨询身体保健知识,也为了能够及时了解用药规则,张先生还添加了涉事药店部分店员的微信。“今年1月18日是药店的会员折扣日,我就到药店去买药,但是当时店员告诉我系统故障,暂时无法记账,我就把医保卡留在药店中。”张先生回忆道。后来,当张先生返回药店取卡时,药店店员称系统仍未恢复,所以当天并未刷卡购药。

然而,医保局稽核工作人员从其刷卡记录中查到,张先生最近一次在涉事药店购药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该次购药后,张先生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剩5000余元,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仅在涉事药店的购药费用就达1万余元。张先生核对药店提供的部分消费底单,发现消费底单上列明的多项药品都不是本人购买,其中竟然有部分药物为孕妇用药。此外,部分消费底单上的签名非张先生本人所签署,联系电话也非张先生电话。随后张先生向警方报警。

医保局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详细核查。结果显示,张先生医保卡个人账户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在涉事药店的消费记录共有23笔,费用合计11000余元。其中14笔消费底单的签名经公安司法机关笔记鉴定后,认定为涉事药店店员李某伪造,14笔消费中除会员折扣日当天的消费外,其余13笔费用的记账时刻均与张先生本人真实购药刷卡时刻仅间隔1至2分钟,合计金额达9000余元。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部门处理。

涉事药店被全市通报并被解除医保协议

“在上述案件中,涉事药店盗刷医保卡且伪造参保人张先生签名,我们认定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调要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其中,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具体而言,这些骗保行为主要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在上述案件中,基于参保人的损失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已由公安部门处理,医保局对涉事药店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作出以下处理:解除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承担相当于违规支出医疗保障基金数额5倍的罚款;全市通报批评。

医保局提示提醒广大参保人,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要将自己的医保卡留在医疗机构或者药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陶辉)

[责任编辑:黄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