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行业资讯频道>健康>头条>

深圳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可“一站式”结算

深圳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可“一站式”结算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此举将惠及我市750万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参保人以及3000多名医疗救助对象。

深圳特区报2019年10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9月20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系统正式开通,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环节全链条打通,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费用在异地就医平台均可直接记账,实现“一站式”结算。此举将惠及我市750万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参保人以及3000多名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实现“一站式”结算,取消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费用二次报销环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和往返报销的奔波之苦。这是2015年我市开始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以来取得的一项重要改革成效。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在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住院治疗,结算时只需持本人金融社保卡刷卡记账,即可实现将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纳入记账范围同步结算。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刷卡记账,记账的费用按月由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与医疗机构直接结账。参保人不需要先垫付现金再返回深圳申请二次报销。

如因就诊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系统故障、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补办期间不能记账的,或已参加深圳市医疗保险但因困难人员名单未及时获取等特殊原因未能进行“一站式”结算的参保人,其医疗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在相关问题解决后,再向就诊的异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申请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申请费用审核报销。

要注意的是,未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导致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费用,该部分费用医疗救助金不予支付。按国家政策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的,执行就医地的有关规定。(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陶辉)

[责任编辑:黄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