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方案》,到今年年底,全市至少创建2家营养健康试点食堂和2家营养健康试点餐厅。
据了解,营养健康食堂创建适用于具有相关许可资质,设有就餐场所,向企事业单位、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等内部人员提供健康饮食服务的食堂或餐厅。营养健康餐厅创建适用于具有相关许可资质,向社会公众提供健康饮食服务的餐饮企业。
该《方案》要求从6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包括餐厅资质、人员培训和考核要求、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要求等,参评单位应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烹饪和加工环节,鼓励优先采用减少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食物烹饪方法,少用炸、煎、熏、烤等烹饪方法。餐饮机构应提供低盐、低油、低糖菜品,减少盐、油、糖含量较高的菜品供应。食堂就餐场所不摆放盐、糖。
对达到创建条件的食堂和餐厅,市卫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可为其授予“营养健康食堂”和“营养健康餐厅”的牌匾,授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