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2月4日讯(记者 叶玉燕 实习生 侯宣言 通讯员 刘松超)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这是每一个驾驶人都熟知的法律常识,但还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龙岗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月2日20时28分,龙岗交警大队在坪地街道富地岗春运执勤点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粤L号牌小轿车停在路边更换驾驶员,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即上前拦停车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驾驶小车从深圳龙岗坪地出发前往惠州惠阳,途经春运执勤点时看到卡口有交警执勤,于是提前靠边停车,准备与车上另一位亲属更换位置。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原来,李某于2021年6月30在惠州惠阳因酒驾行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其在明知驾照已吊销的情况下仍违法驾驶车辆上路。在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十日。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切勿心存侥幸,违规驾驶。如果还强行驾车上路,就属于“失驾”!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持“证”上路,守法出行,共享平安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