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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车辆途中自燃 龙华交通执法部门化解危机

编辑:陶倩2018-12-20 09:2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杨奕 通讯员 周丹)12月9日凌晨2点左右,龙华交通执法大队接到一个紧急险情电话:在龙华区福城街道悦兴路一带,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突然冒起白烟,疑似车厢中托运的液体泄漏导致。

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华交通执法大队会同消防、安监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程序,派出两个中队交通执法人员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及时采取警示隔离措施,并对现场车辆以及人员进行安全隔离。

经核查,涉事车辆隶属东莞市某速运有限公司,车上承运有50公斤疑似危险化学品的液体,但该车并非运输化学品的专用车辆,驾驶员也并未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龙华交通执法人员和龙华区安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并对车上可疑液体进行封存。12月11日下午,龙华交通执法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引起险情的可疑化学液体进行了抽样并送专业检验机构化验鉴定,鉴定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后得出。本次运输的托运人魏某自事故发生后失联,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委托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个人,将面临10万元至2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安全,快递运输公司在收件环节应对托运品开封检查,发现可疑化学品,应不予收寄;经传环节发现可疑化学品,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可疑化学品,应不予投递,并采取有效隔离存放保护措施。危险化学品运输涉及到百姓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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