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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一美容美发店“跨界操作”被罚6.9万元

编辑:陶倩2019-05-27 09:4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案情回顾

去年3月,龙华卫监执法人员对辖区一美容美发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店二楼美容区,执法人员发现一仪器,仪器还标注了一些OPT脱毛、OPT嫩肤、激光洗眉等项目名称。但该场所公示的卫生许可证上显示其经营项目为理发、美容(不含医疗美容)。经调查核实,这个仪器是店里用来给顾客做激光脱毛、祛斑等项目的,该店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利用激光医疗器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卫监部门依法予以当事人警告、没收器械并罚款69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小课堂

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有关条例,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等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案中的激光脱毛设备属于医疗器械,激光脱毛、祛斑均属于医疗美容。从事医疗整形的机构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必须包含医疗美容科或者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等;从事医疗美容的医师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整形中使用的医疗器械、药品应具备国家注册和许可证明。

卫监部门提醒

医疗美容是医疗行为,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和有从业资格的医生来实施,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属于非法行医。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医疗美容有割双眼皮、开内眼角等项目,有些甚至不动刀子不打针的点痣、激光脱毛等项目也是属于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活动是不可逆的,在非正规机构实施,有可能会因为操作不当,或者环境不达标导致潜在的感染风险,加上实施者有可能是非正规的医生,在发生问题时没有正确的抢救措施,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

卫监部门提醒,各位爱美的市民一定要找对地方找对人,远离无证医疗美容,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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