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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未设垃圾分类容器 企业物业都要受罚

编辑:陶倩2019-07-05 09:2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陈欣 通讯员 刘润婷)近日,龙华街道执法队在辖区10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对辖区内存在未进行垃圾分类、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违规行为的企业、物业管理处、个体户处罚金额达2.8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龙华街道执法队已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3898余次,重点加大对居住小区、商业楼宇等区域执法整治力度,督促管理责任人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龙华街道执法队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督促相对责任主体自行整改1300余起,对深圳市兴龙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下油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深圳市宝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万和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富联兴万和购物广场、深圳市泉森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合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墩背管理处、江浩个体户、深圳市大为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惠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专项执法,发现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垃圾混装、箱房管理薄弱等共性问题,执法队已对上述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龙华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物业住宅小区(城中村)、餐饮企业每月开展2次以上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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