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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金秋助学”补助申请开始啦

来源:龙华新闻 发布日期:2019-08-26 08:37 龙华网字体:T|T | 有人参与评论

高等教育阶段每生资助8000元,高中生每年资助4000元

龙华新闻讯(记者 张瑜)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刻,是莘莘学子最激动喜悦的时刻。然而,一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即将面临梦想与现实的艰难抉择。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和2019年全区考入高校、高中就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龙华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标准为高等教育阶段每生资助8000元,高中生(含中等职业教育)每年资助4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即日起即可申请资助。

据介绍,龙华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本区已建工会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或社区工联会覆盖的单位困难职工,其子女应届考上或在读,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具体分为三类: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7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在1.5倍(即1605元)以内,因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4.5倍(即4815元)以内,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总人口小于等于1605元。

龙华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会将入户调查,然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建档并报上级工会复核。

具体资助对象

低保户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7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低保边缘户

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在1.5倍(即1605元)以内,因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户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4.5倍(即4815元)以内,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满足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费用)/家庭总人口小于等于1605元。

具体申请资料

1

《2019年龙华区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各1份。

《2019年龙华区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各1份。

2

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人为非深户籍职工的,需提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家庭成员不在同一个户口本的,需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

家庭收入证明,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

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微信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即可查询)

5

致困原因证明材料和致困支出费用清单材料。

6

子女为应届考生的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学生的提交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2019年上半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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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华新闻 编辑:胡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