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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将庭审搬进企业 员工零距离学劳动法

编辑:陶倩2019-11-20 08:5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11月19日下午,龙华法院将庭审“搬”进企业,直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企业员工提供零距离接触庭审和学习劳动法的机会。龙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龙华法院干警及企业员工约100人参加活动。

这起案件是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劳动争议案,对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具有良好的法治教育意义。劳动仲裁裁决原告某科技公司支付被告刘某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6436.8元和律师费5000元,原告某科技公司主张刘某是公司股东,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和律师费,遂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仲裁阶段已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清楚,法院予以确认。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系其股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原告提交的股东协议书有被告签名,但股东身份和劳动者身份并不矛盾,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不是原告公司的劳动者,故当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龙华法院速裁庭副庭长刘静涛开展普法讲座,重点围绕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的变更等争议高发事项,结合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案例,为现场观众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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