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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警方破获一宗新型套路贷案件

编辑:陶倩2019-11-28 08:41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杨奕 通讯员 吕越 匡金营)随着网络贷款发展和普及,一些不法之徒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以手续费、押金等名目掩盖其骗取钱财目的。近期,龙华警方破获一宗新型套路贷案件,该案的“套路”值得市民群众警惕。

10月27日,龙华区的王女士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一则广告:“芝麻分550分以上,用本人身份证可贷1万元至8万元,不上征信,不上大数据。”因恰好资金周转困难,王女士立即根据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与“贷款方”曹某、陈某取得联系,并在网上办理了贷款。

据王女士讲述,在扣除50%的服务费后,她拿到了1万元贷款,随后每月需在支付宝平台上支付588元还贷。贷款后不久,王女士惊讶地发现曹某、陈某等人正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租赁手机,后将手机转卖给他人,以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贷款”。11月7日,王女士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龙华警方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曹某、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瞄准急需资金周转但是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借钱的事主,许诺可以向事主放款。在放款时,犯罪嫌疑人操作借款人手机,并以借款人名义在支付宝的爱租机、物主等租赁平台申请租赁或者分期按揭购买手机,整个操作过程借款人并不知情。待租赁或按揭购买的手机申请成功后,犯罪嫌疑人将手机转卖他人,将约50%的货款交给借款人作为贷款,剩余的货款则收入犯罪嫌疑人的口袋中。如此一来,王女士每月支付的588元实为租赁或者购买手机的按揭费用,在12个月后还需支付租赁手机的买断费用。若借款人要终止合作,则需将本金加利息一次性结清,同时还要支付高额的买断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贷款时尽量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轻信电话、短信及网上散布的贷款信息。如发现受骗,保留好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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