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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院调解一宗共有权确认纠纷

编辑:陶倩2019-12-10 08:0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刘雪纯)12月5日晚19时,一宗共有权确认纠纷调解在龙华法庭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个案件涉及10个原告、12个被告,原、被告同为一栋物业的业主,涉案物业共八层楼,电梯只为八楼的居民服务,一至七楼的业主认为该电梯占用一至八楼的公共空间范围,但该电梯只在八楼设出口,侵犯该栋楼八楼以下业主的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诉请原告享有该电梯的使用权。

在送达中,由于其中一名被告难以联络,法院工作人员多次送达案件起诉材料无果。后来经过法官助理的反复沟通,终于通过夜间送达的方式将材料送至该被告的近亲属手中。

5月30日,该案件顺利开庭审理。鉴于原、被告双方为同一栋物业的业主,邻里之间经常来往,如果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不利于邻里之间和睦共处,案件承办人周鹏盛法官努力促进双方进行调解,多次为了迁就原、被告双方的时间,晚上加班约当事人进行调解,电话调解的次数更是数不胜数。

12月5日晚,在周鹏盛法官、陈颖书记员、郝天龙法官助理历经两小时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愿意签订和解书,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离开时,双方都带着笑容,周鹏盛法官说:“这个案件要用判决书结案,其实更简单,但是社会效果不好,我愿意花两倍、十倍的时间去调解,是因为我真的想让他们从心底达成和解,重建邻里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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