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拟有5大变化

编辑:陶倩2020-03-10 09:35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原则仍是先类别后积分。

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原则仍是先类别后积分,但今年秋季的积分入学办法拟有5大变化: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深圳户籍自购商品房产拟改为以房产购买日期计算积分;非深户籍拟按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同时缴纳的时间计算积分;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3月6日,龙华区教育局公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6日-3月16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

计生积分(含大学区)方面,现修改为:深圳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深圳户籍自购商品房产拟改为以房产购买日期计算积分

住房积分(深圳户籍)方面,修改为:1.自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买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2.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签发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积分。

非深户籍拟按照两种险种同时缴纳的时间计算积分

社保积分(非深户籍)方面,修改为: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

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方面,修改前无此积分项目。《征求意见稿》拟新增相关积分项目:1.深圳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2.非深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在基础分方面,原来的积分办法没有设置基础分。《征求意见稿》中,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据介绍,这是参照其他区做法,为使与其他区积分相对均衡,龙华区各项积分从原来每满一个月积1分修改为0.1分后,如果不设置基础分,总积分将会很小,跟全市各区的情况相差太远,设置基础分后总积分与其他区相对均衡。同时,每个类别的基础分统一设置为60分,这并不会造成各个类别之间积分的对比和竞争,因为龙华区的录取原则是“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中进行比较,且在同一类别学生录取不完的情况下才从积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不同类别之间不存在积分对比。

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果有意见可通过拨打电话(23336218)的方式进行反馈。根据相关要求,疫情期间各级各部门信访接待场所暂不接待来访群众,龙华区教育局建议群众通过以上方式反映诉求和意见。

记者 张瑜 通讯员 漆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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