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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编辑:刘婷2020-07-07 09:02内容来源:深圳商报

新闻提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现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实际困难,采取减轻办学场地租金负担、对民办幼儿园提供运行支持专项补助等措施,保障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平稳运转、持续健康发展。

原标题:民办教育机构获得政府帮扶

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2020年07月07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记者7月6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等民办教育机构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现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实际困难,采取减轻办学场地租金负担、对民办幼儿园提供运行支持专项补助等措施,保障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平稳运转、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对民办幼儿园提供运行支持专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行支持专项补助,补助时间为3个月,用于帮助民办幼儿园疫情期间维持教职工薪酬支出、支付园舍租金等。补助经费由各区财政予以保障。民办幼儿园申请专项补助的条件之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并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教职工失业率不超过5.5%)。

《通知》所指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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