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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一中医诊所被罚两万元

编辑:陶倩2021-05-12 08:2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魏瑕)未按规定使用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平台,龙华某中医(综合)诊所被罚2万元。记者从龙华区卫生监督所获悉,这是龙华区启用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后,根据相关条例开出的第一宗罚单。

日前,龙华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龙华某中医(综合)诊所未按规定将患者就诊信息录入龙华区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监督员现场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机构立即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5天后,监督员对该机构进行复查,将其门诊日志与信息化平台进行逐一比对发现,其存在选择性录入患者就诊信息嫌疑,经询问当事医生及现场管理人,均承认有部分患者就诊信息未按规定录入龙华区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其行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监督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给予其二万元人民币罚款。

据介绍,为全面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社会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行业自律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防止虚构病情、过度医疗、乱收费等医疗乱象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龙华区于2019年6月在全市率先启动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过前期调研、技术合作、初步搭建、试点推广、功能完善、全面试运行、监管应用等阶段,日趋成熟,已初步形成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

自2021年1月1日起,龙华区全面推行民营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作为对诊所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的关键入口,实现对诊所信息化、电子处方、电子病历、资质、人员、药品等方面进行监管。通过大数据手段对其进行处理后,形成政府所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多维度的智能预警、风险预测、分析图表等监管功能。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必须全面使用龙华区民营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按要求更新维护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资质信息、录入医护人员人脸数据,实时录入和上传所有诊疗服务数据,严禁任何理由虚报、漏报和瞒报。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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