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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不力!山东烟台莱山区多人被追责

编辑:陈苏雅2021-08-05 10:12内容来源:央视新闻

新闻提要

按照失责必追责的原则,8月3日,经烟台市委研究,免去莱山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职务;莱山区委研究,免去黄海路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

央视新闻2021年8月5日讯 8月4日,山东烟台莱山区2名密切接触者,分别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病例和轻型病例。今天(4日),烟台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情况。

确诊病例情况

边某某,女,57岁,山东烟台莱山区人,系烟台市莱山区7月31日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妻子。

7月31日晚,张某某确诊后,边某某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8月3日,莱山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可疑阳性。

8月4日,烟台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为普通型病例。

于某某,女,27岁,山东烟台莱山区人,烟台华怡美容院职工,系烟台市8月3日确诊病例高某、马某某的同事。

8月3日,华怡美容院高某、马某某确诊后,于某某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因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随后由救护车从集中隔离场所点对点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可疑阳性。

8月4日,烟台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为轻型病例。

防控不力 山东烟台莱山区多人被追责

发布会上,烟台市卫健委党组成员王春雷介绍,莱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黄海路街道负责同志,抓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按照失责必追责的原则,8月3日,经烟台市委研究,免去莱山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职务;莱山区委研究,免去黄海路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

制片人/马文佳 主编/米莎

总台记者/李玉广、宋帅、烟台台、万瑞鹏、周瑞宁

[编辑:陈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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