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却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更有甚者不仅酒驾还无证驾驶。
10月5日2时许,深圳交警在水径路口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N号牌小轿车的驾驶员陈某军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现场视频>>>
民警现场对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82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188.44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而在后续调查中,交警发现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蒋某不仅醉驾还无证驾驶。
陈某军供述
10月5日0时左右,其和朋友在水径路某大排档吃宵夜,期间喝了两罐啤酒。吃完饭后,其驾驶粤N号小轿车从大排档路边出发回家,行驶至龙岗区水径路路口时被交警查获。
交警:你不知道喝了酒不能开车吗?
陈某军:我知道……
交警:那你知道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开车吗?
陈某军:我也知道……
交警:那你知道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怎么罚吗?
陈某军:不知道……
现如今,陈某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0月5日被予以刑事拘留。
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更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违法行为,绝不容忍。
心存侥幸换来的却是手铐、监仓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不足80mg/100ml
醉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酒驾的代价,你真的承担不起!
—— ——无证驾驶—— ——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