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路上滑倒摔成三度烧伤!烧碱洗地为何还在使用?
深广电第一现场2020年4月23日讯
在湿滑的地面上走路
谁都有不小心摔倒的时候
一般情况下顶多就是擦破皮
而市民曾先生
却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
路上摔一跤摔成三度烧伤
受害者还不止一位?
4月21日下午五点左右,曾先生步行至龙观大道金龙华广场前面的天桥上时,阶梯上残留着大片不明液体,曾先生没注意,不小心踩上去打滑摔倒了。刚开始曾先生以为只是轻微擦伤,没多在意,打算回家清洗下伤口,结果不一会儿,皮肤的灼烧感越来越强烈。
曾先生这才意识到液体具有腐蚀性,赶快到医院就诊。经检查,曾先生为三度烧伤,需要植皮。
↑ 曾先生向记者展示烧伤情况
↑ 当时天桥阶梯上的液体
而据曾先生介绍
摔倒烧伤竟然还不止他一个!
另外还有一位市民
也和他有着相同的遭遇!
市民赵先生也是这座“腐蚀性天桥”的受害者。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表示,“当时我下天桥的时候,看到地面上有一种油油的液体,踩上去特别滑,我当时站不稳,就从阶梯上摔下去了。”
↑ 赵先生的右脚烧伤严重
环卫公司:
系清理街道时使用的火碱所致
今天上午
记者来到事发的天桥时
看到路面已经被清洁干净
行走过程中也并没有出现打滑的情况
记者直击事发天桥↓
环卫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是4月21日上午做了天桥路面的清洁工作,为了去除一些顽固污渍,小范围使用了火碱进行清洁,清洁过程中也拉了警戒线禁止行人通行。
对于发生这样的意外,该环卫公司表示非常抱歉,也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之后的工作中,他们也会禁止火碱等强酸强碱的使用。
龙华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去年开始就有下发关于禁止使用强酸强碱的通知,在之后的工作中,他们也会加大监管力度,避免这类意外的再次发生。
类似事件频频发生
使用火碱为何屡禁不止?
环卫人员用火碱洗地
导致路人摔倒烧伤的意外
已经发生过很多起了!
今年一月就发生过两起!
回顾我们往期的报道可以得知
其实深圳多个部门
早已明确禁止使用火碱洗地的方式
来进行路面保洁
市水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用火碱洗地会对生态环境及排水设施造成影响,《深圳市排水条例》中早有规定,不能将这种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和深圳的地方标准中,虽然并没有明令禁止使用火碱洗地,但实际上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他们和各保洁单位要求过,不能使用火碱洗地。
既然火碱这么危险
多部门也明令禁用
为什么还有保洁企业在使用呢?
环保专家认为,保洁企业之所以会采取这种洗地方式,根本在于道路保洁的标准较高,不使用强碱清洗难以达到保洁标准。
熊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城市给排水专业委员会委员
我们的考核标准是, 一平方米的灰尘尘埃, 不超过10-25克, 这个很严格, 可能用传统清扫,保洁公司很难实现, 所以用冲洗, 但是有没有必要, 这么高标准的道路保洁, 甚至于可能有的道路清洁度比我们家还干净。
环保专家:
烧碱洗地 面源污染流入河道
环保专家认为,路面的尘土泥沙,还有混于尘土中的有机污染物,本应该通过清扫、收集、运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很多国家也都是用机械清扫为主,辅以洒水降尘,油渍也可以使用高温清洗的方式。要想彻底改变保洁单位,使用化学清洗剂洗地的问题,根本上应该从降低保洁标准上入手。
小编碎碎念~
其实考核标准是一方面,关键还是清洁公司和清洁人员的主观意识问题。对他们来说,清洗路面有捷径,火碱洗地效果立竿见影,被罚与否也看运气,时间长了,难免有人钻空子。况且即便罚了,罚的不重,震慑力度也不够,对涉事企业来说,后续影响不大,也就不以为然。要是一经查实就列入黑名单,解除合作雇佣关系,严肃追责追偿,这些清洁公司还会这么管理不善吗?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更多细节,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项目委托方也可以不定期展开抽查,严查严办,让那些心存侥幸者绷紧安全环保这根弦,才能由点及面的尽量杜绝类似事件。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李星毅 刘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