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24日讯(记者 张玲 陈彦如)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构建法律服务新平台。7月24日下午,华商律所举行“《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邀请业界专家深度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深圳数据条例”),建言献策。当天,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正式成立,这是深圳首家由律所发起的研究机构,也是华商继区块链法律研究院成立以后,在大数据法律研究方面的又一突破。
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揭牌仪式。
律所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 与产业同频发展
近年来,以数字驱动为特征、数据资源为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深圳创新走在前列,数字经济被确定为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与产业发展同频,律师行业亦有行动。
数据要素已成为国家战略,民法典的颁布,也开启构建数字经济法律体系的新时代。作为一家具有国际视野的律所,华商律师事务所向来先行先试,此前成立了全国首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导的区块链法律研究院,协同律所专业优势力量,助力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区块链等创新应用领域的创新探索。基于前期的研究积累,为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时代下监管合规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工作,华商就此成立了2.0版---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紧跟深圳数字经济产业布局,为深圳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高树主任就数字经济法律相关内容接受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
揭牌仪式上,华商律所主任高树表示,新的历史时期,华商正在构建新型的国际化、自贸区、全产业链的法律服务体系,围绕深圳七大新兴产业,华商分别成立相应的法律研究院,实现产业研究、产业发展、产业法律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新模式。在华商区块链法律研究院、华商合规法律服务中心、华商法治营商环境研究院的前期实践中,华商已经积累了深厚的产业和行业研究经验,此次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将集各研究院所长,深入探索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市场。
“在大湾区与先行示范区的双区机遇下,深圳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呼应时代,呼应行业,华商此次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将为行业提供一系列的全产业链法律服务,用法律手段来帮助和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同时我们要在法律促进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这也是研究院的重要目标。”高树表示。
业内专家聚首华商律所,就数字经济立法畅所欲言,并在研究院成立仪式上合影。
深圳立法首提数据权 业界专家专题研讨成果将提交立法部门
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提数据权,引发业界热议。7月24日,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研讨成果将提交给立法部门。
专家一致认为,深圳数据条例对于数字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了个人数据确权,解决了数据到底归谁所有的问题,能杜绝平台非法倒卖数据,对数据的认定和应用也很有意义。
深圳数据条例体现了特区走在前列的气氛,展现了特区的表率和先进示范作用。从内容上看,不光是数据的安全隐私保护,还包括数据要素,特别是数据要素的市场建设,这是一大特色。
业内人士指出,数据交易和数据共享问题,条例中明确提到了交易平台和交易定价,交易平台的实施和定价维度很全,但在谁来定价、怎样定价、怎样构建平台上还需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方面,区块链技术可与条例相结合,希望相关企业可以用好技术,与条例结合,保护数据隐私。对于数据权,还认为可以做一个更清晰的区分,比如是否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是否有其特殊的定义等。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