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廖澍华主任受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人大职权,持续深化基层人大改革创新,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助力全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区二届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为高质量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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