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主动避让救护车吗?
五成网友疑虑:避让救护车违章撤销怎么这么难
2016年3月份,深圳市民胡先生开车经南海大道去蛇口方向办事时,因为避让一辆救护车造成交通违章,扣6分、处罚500元。按理该违章应不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录入,然而胡先生不仅被记录为违章,到交警部门申诉近两个月也未撤销。
针对上述事例,深圳新闻网的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网友(82.26%)表示会主动避让救护车;如果遇到胡先生这样因避让救护车被扣6分,也有超过八成网友(88.5%)认为应该在申诉后一周内撤销扣分。
我们也看到,胡先生的遭遇多少影响了网民避让救护车的情绪,只有25.75%的人表示肯定会继续避让救护车。表示“有顾虑”或者“不会”的加起来超过七成。
有必要在此贴出一些网友的看法:
(1)对于这样的让救护车,应得到奖赏,而不是扣分,罚款,平时闯红灯一下就看到了,避让救护车就看不到,提出申诉了,还不处理,这样让市民寒心,下次谁还敢让救护车!
(21)因避让救护车被扣分,应由交警部门主动撤销,为什么要给避让人制造麻烦、让避让人去申诉?
(3)发文出来说不让要罚,现在让也要罚,你让各位司机大哥如何是好?????????????????
(4)既然有规定需要避让特种车辆,就应该有相应的对应措施,现在不都是全程高清么,取证应该不难啊。
(5)懒政。 当事民警就是典型的。宣传避让救护车的时候说一套,执行又是另一套。光道歉不行,负责处理这个事情的人一定要严肃处理,停职就是轻的。通过这个新闻,说明交警思想上根本就不重视,只看到罚款了。
(6)申述两月还没撤销违规,请问,效率在哪里?
网民态度:救护车救人命,避让救护车也是做好事不留名。别让好心人伤心。
避让救护车被扣6分,如果去申诉,你觉得应该多久撤销比较合适呢?
看到这个报道后,你还会继续避让救护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