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1月18日讯 为了城市建设,施工单位占道施工情有可原,但一切施工都必须在合理合法情况下、保证施工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确保不影响正常通行。近日,深圳交警发现3起违法占道施工行为,并分别开出罚款10000元处罚!
据了解,11月12日,深圳交警巡逻至光侨路光明大街路口时,发现砖块砂石洒落一地,现场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经查询,该项目施工单位为深圳市盐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警当即联系施工现场负责人,并将其带至交警队做进一步调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3款、第112条第2款规定,深圳交警依法予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具了《责令整改违反道路管理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提醒:占道施工三要素: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11月13日,深圳交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守珍街路段有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且施工起点处无安全人员进行指挥,仅拉起一条警戒线。施工出入口同样无人指挥。
就在现场民警对该施工单位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巡逻民警在五联社区朱古石路段,发现另一处施工单位也存在相同违法行为。
施工现场不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且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出入口时,现场并无人员进行指挥。
对此,深圳交警依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分别予以上述两家单位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提醒:除了要满足占道施工三要素外,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三个有人指挥”:占道施工起点要有人指挥;占道工地车辆出入口进出车辆期间要有人指挥;占道范围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作业时要有人指挥。
占道施工现场的每一处疏漏,都是潜伏在道路上的安全“杀手”,不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也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现违法占道施工行为或占道施工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拥堵隐患的,深圳交警欢迎市民举报,举报最高每宗可奖1000元。
举报有奖
一、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二、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500元。
1.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2.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
3.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4.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的。
举报途径
电话:可拨打0755-83333333举报;
网站: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随手拍: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来源|综合深圳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