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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惩戒边界 让教师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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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惩戒边界 让教师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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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击打、刺扎等多种情形的体罚、变相体罚、辱骂等均被禁止;同时,《规则》对于不同情形明确了可采取的适用措施。

教育部日前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击打、刺扎等多种情形的体罚、变相体罚、辱骂等均被禁止;同时,《规则》对于不同情形明确了可采取的适用措施。

《规则》来得很及时。当前,推进教育惩戒权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从具体的实际操作层面仔细考量,教育惩戒权显得较为“尴尬”。什么样的形式下可以实施惩戒?教育惩戒的分寸和尺度如何把握?这些不是无端忧虑,而是切切实实影响到教育惩戒权的落地。可以说,不能厘清教育惩戒权边界,它就终究只能是“纸上权力”,无法成为教育教学的一种有力手段。近来一段时间,各省份也在积极探讨教师惩戒权的相关问题,此次《规则》的发布,意味着在国家层面有了相关细则指导,有利于教育惩戒权的深入推进。

相较之前一些省份的相关条例,《规则》内容更加细致具体。《规则》确定了“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并明确了七种一般惩戒方式,同时明确了六种较重惩戒方式和五种严重惩戒方式。在一定意义上,推动教育惩戒权“落地开花”,就是不断厘清边界、细化规则的过程。这也意味《规则》发布后并非就一劳永逸,仍需进一步完善。毕竟,教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情景多变,而相关细则制订得越具体、越细致,对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意义就越大,就越能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权撑起底气。

让孩子健康茁壮成长,是家长的心愿,同样是每一位教师的着力追求。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离不开表扬与激励,同样离不开适当的批评与惩戒。综合运用好激励和惩戒等教育手段,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教师责任心和爱心的体现。因此,细化惩戒权,让教师敢于行使惩戒权,无形中赋予了教师更大的教育舞台,让教师更“有为”。当然,随着教育惩戒权的深入推进,各位教师也不妨将此视为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育艺术的契机。把教育惩戒与体罚侮辱区分开来仅仅是最基本的要求,教师使用、会用、用好惩戒教育这门“爱的艺术”,需要法律规定的撑腰,也离不开教师在实际教育中的“用心”。教育惩戒,关键在于“教育”二字。无论怎么说,手拿“戒尺”的背后,是心中涌动着的最贴心的关怀与温柔。

最后站在家长的角度看,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背后,归根结底是为了孩子,每一位家长都应当对此有着清晰的认知。家长闻“罚”色变,过度干预、一味对孩子偏袒保护,看似是对孩子好,实则是“坑娃”。个中道理再简单不过,倘若教师因为种种顾虑不敢管教学生,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这才是对学生最大的伤害。家长多给教师一些尊重和信任,是给教师最好的礼物,也就是在支持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