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019年11月27日电 近日,北京市人防办会同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下称《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地下空间的日常管理使用,防范再利用后反复治理问题。《负面清单》涉及住宿、餐饮、教育等13大类24小项禁止项目,包括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中、小学的普通教室等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
《负面清单》规定,禁止非居住用途地下空间用于居住,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置旅馆的住宿房间。此外,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不得在地下空间设置中、小学的普通教室,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地下空间开设盈利性民办教育培训。
《负面清单》明确,地下空间指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为地面住宅下跃用房(通过套内楼梯相连)及地下成套住宅不包含在此范围内。《负面清单》主要用于北京市疏解整治后市属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已建未用的市属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市属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
《负面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实际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针对《负面清单》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由北京市人防办及市住建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并做好解释说明。
《负面清单》自对外公布30日后生效。
附:
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