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评论员 舒文
近日,深圳市民王先生花费数千元买了朋友圈售卖的“降糖神药”,后经市监部门查处发现,这“神药”竟是在城中村包装的“三无”产品。
近年来,“微商”崛起,红火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就如微商卖假药现象,显然于法不容。这些乱象从根本上来讲,一则在于一些微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二则在于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差;三则是监管的疲软,这也是重要的一点。尤其是网络假药销售模式正在不断异化,朋友圈成了销售“三无”产品的一条隐蔽产业链,这势必给监管带来挑战。所以,如何在监管上施力,让社交电商真正规范起来,亟待引起重视。
在社交平台方面,2019年3月,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公告称,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而早在2016年4月,微信方面就曾发布过《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等抑制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平台图谋不轨的行为。
然而,移动互联网时代,作为用户数已然突破10亿的社交平台,平台管理团队如若止步于发布公告等手段,显然是不够的。在信息量爆棚的经济时代,社交平台显然是应当拥有较高的技术监控手段及自查自纠能力。作为社交平台,主动担起净化“微商”圈的社会责任,才是对用户最大的负责。
同时,强化市场监管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重中之重。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让社交电商规范化经营初步实现有法可依。建立涵盖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引起重视。只有通过法规的完善和全行业共治,才能实现对社交电商平台有效、全面的管理。于此,相关部门在法规完善上须再给力。此外,监管部门应当尽可能加大打击力度,融入朋友圈载体,顺藤摸瓜,研究微商经营规律,揪出背后非法的产业链,将制假、售假据点一窝端,真正意义上从源头制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社交平台。
对于微商渠道发售非法药品、违禁类保健品的行为,应当严格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从严监管。要加强创新型互联网监管手段、完善保健食品网络流通规范细则、推动消费类公益民事诉讼、普及药品销售相关法律知识、全方位宣传引导市民在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产品、药品等方式,让市民远离朋友圈“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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