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案说法①
老杨家住梅州兴宁市。春节前,他去武汉玩了几天,腊月二十九才回家。
新冠肺炎暴发后,当地的疫情防控人员多次来到他家,问:“你到底去没去过武汉?你要去过,就需要隔离检查,既是为了你自己好,也是为了你的家人着想。”
老杨却坚持说:“我没去过。”
嘴上说自己没去过,但他的身体很诚实,在工作人员又一次上门测量体温时,老杨发起了低烧。
这回老杨自己也怕了,毕竟真的去过武汉,万一得病怎么办?
于是他一五一十把自己的行程说了出来。
“问你那么多次你不说,现在发烧了,知道害怕了?”工作人员很生气,赶紧带老杨去做了核酸检测,还好检测结果为阴性。
疫情期间,全省各地都在滚动宣传防控知识,要求大家自主申报、主动隔离。
老杨虽然身体健康,却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你明明去过武汉,却故意多次瞒报,要是大家都像你这样,疫情扩散怎么办?”公安机关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对老杨依法处罚。
近日,老杨被送进了定点医院隔离观察,出院后,他还将面临10天的行政拘留。
老杨没有染病,但瞒报疫区接触史,一样要被拘留,他触犯了哪条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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