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均
一外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殴打护士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广州警方昨日最新通报称,已立刑事案调查。
据悉,当事人为尼日利亚籍,护士为其抽血检查时,该患者试图强行走出隔离病房,被护士阻拦后,将护士推倒在地殴打并咬伤其脸部。如此行为,不论出于何人之手,都令人气愤,理应受到强烈谴责。
气愤之余,有几个思路需要理一理:第一,这是一宗发生在隔离病区的不配合检查行为,不是一般意义的伤医事件,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二,这是一宗由不配合发展到人身伤害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跟行为人的国籍无关;第三,该当事人3月20日自境外入境广州,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隔离治疗。目前其核酸检测仍为阳性,因此他仍是一名患者,需隔离治疗。理清了上述三点,则明白我们气愤和谴责的是暴力犯罪行为,不因当事人的国籍而有增减。
此事之所以传得又快又广,因它新鲜、罕见。这也恰恰证明它是个别现象,故亦无需放大来看。警方已明确,待其治疗结束,将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坚决依法处理。我们可以放心,依法处理不分中外,法律面前一视同仁。
当然,此事放在“境外输入压力增大”的疫情背景下,对医院也是一个提醒,而且可能会是持续的考验——医护人员必须受到周全的保护,隔离病区的安保力量是否足够?与不同国别的外籍输入病患沟通的语言障碍会不会得到更有效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有关方面做更充分的考虑和准备更得当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