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评论员 舒文
近日,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在深圳大剧院附近查获一起违反民用无人机使用规定的案件,开出该局首单关于无人机飞行的行政罚单。民用无人机的“黑飞”处罚工作,自此有了一个更加严谨的开端。
我市在2013年出台了《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将无人机产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深圳已成为全球无人机最重要的生产基地。随着性价比的不断上升,无人机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带来了不少新挑战。据民航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全国共发生无人机扰航事件23起,2017年则达到顶峰,仅西南地区就发生十多起。无人机西湖伤人、北京公园伤人、偷窥他人隐私等事件不时上演,人们的生命、财产与隐私安全受到了较大威胁。
面对数量庞大的无人机市场,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效果?首先,要加强监管手段。无人机制造市场既庞大又杂乱,当前除了正规的生产厂家,还存在着一些“小厂家”。例如,在俗称“山寨无人机”的DIY零部件提供商的协助下,用户可以通过网站购买相应配件,然后自行制造出一台入门级的无人机。此外,还有一些低端生产厂家,受其生产条件限制,在无人机的软件电子地图中缺乏设置“禁飞”、“限飞”区域和定位锁定、高度限定等功能设置。还有一些小厂家的组装技术标准低,在硬件、软件方面存在速度、高度失控的风险。
监管部门应从严制定无人机制造行业的统一标准,从源头要求所有从事无人机制造的厂家按标准对产品进行把关。在硬件设备上,要符合相关要求。在软件上,电子地图必须内置“禁飞”、“限飞”区域,后台要有与实际用户操作相匹配的数据,为非法“黑飞”事故提供溯源依据。考虑到无人机飞行涉及的公共安全问题,购买无人机时应考虑实名制。
其次,是要加大“黑飞”的处罚力度。我国一直在探索加强无人机的规范管理工作。2018年1月,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上位法,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放结合的管理思路,对重量较轻的微轻型无人机划设相应适飞空域并简化相关流程,对用于专业作业的小、中、大型无人机进行相对严格的适航管理。2018年底,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落地上位法思路的地区,《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深圳大部分地区50米以下、120米以下空域,分别属于微、轻型民用无人机适飞区域,在分级分类原则下,通过划设适飞区域、释放低空空域,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各类飞行需求。而微型无人机在禁飞区域、轻型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的飞行需求,小、中、大型无人机所有飞行需求,须进行申请,经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今年3月,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今年5月1日生效的《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使用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须向民航局实时报送真实飞行动态数据,为飞行安全提供重要信息基础。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更好地规范无人机的飞行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指南。接下来,对于那些“黑飞”的“牛皮癣”,必须从严实施处罚措施。对于无视相关法律,屡禁不止的“黑飞”操作人员,要采取重罚措施,用法律进行严惩。只有“监管”和“处罚”双管齐下,才能进一步健全市场,减少消极隐患,促进无人机行业往利国利民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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