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评论员 晓之
今天是高考开考的日子。很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站在考场门口,目送孙辈开始新征程。这个场景提醒我们,在很多深二代、深三代茁壮成长的同时,长辈们也在变老。
目前,全球老龄化形势严峻,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进一步加速。艾媒咨询相关数据表明,进入21世纪后全球老年人口增速加快,2019年世界人口老年比已达到9%,当前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问题。近日,中国发展基金会发布数据称,自2000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之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持续加深。到2022年左右,将实现向老龄社会的转变。2050年,中国老龄化将达到峰值。
可喜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养老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在认真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之后,对《养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养老条例(草案)》提出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满足条件的独生子女每年可有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此外,还提出各区至少建设一家区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公办养老院优先接受困难失能老人等一系列举措。
《养老条例(草案)》的制定,是深圳未雨绸缪、“有备而老”的生动体现。深圳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也开始面临养老问题,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预测,深圳10年后将达到或者接近老龄化社会标准。从各国的社会发展历史来看,人口老龄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慢性且影响深远的过程,需要提前谋划,才能未雨绸缪、“有备而老”。《养老条例(草案)》的制定,为深圳养老服务体系高水平、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都会变老的。建立完备的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是“有备而老”的重中之重。《养老条例(草案)》提出,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动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入手,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不仅如此,深圳还通过了《关于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未来5年将推动实施17项工程、67个项目,加快构建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条例(草案)》提出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关键是如何进一步细化与保障落实。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是完善养老问题始终绕不过的一块“拼图”。当前,我国已有16个省市明确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已是大势所趋。但值得注意的是,人性化的政策还需更强力的保障。不仅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让政策不打折扣执行,也要站在企业角度,给予企业一定补贴政策,减轻企业的压力。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纾解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难处。
相关报道:
深圳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清单出炉 五星级养老机构可获30万元奖励
往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