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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为民解困 群众送锦旗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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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为民解困 群众送锦旗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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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充分运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多部门合作协调,第一时间把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8日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黄兴华 潘亚兰 李志明)近日,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充分运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多部门合作协调,第一时间把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孙某是深圳市福田区永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部(以下简称“永某公司”)员工,在光明地铁站项目段工作。孙某在工作期间不慎被砸伤,经诊断右腿股骨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月,由永某公司垫付全部医疗费。但孙某出院后与永某公司负责人失去了联系,同日委托亲属到翠湖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寻求帮助。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快速应急机制,联动政法办、城建办、翠湖社区、社区法律顾问,通过电话了解到双方表示愿意调解。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效力、性质、原则和纪律以及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公司应当承担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所造成的损失。经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决定永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某东10万元作为人身损害补偿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终结。为保障各方的权利义务,光明街道政法办对本案件进行在线司法确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事后,孙某东及其家属赠送“人民调解、为民维权”锦旗以表感谢。

自光明街道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运作以来,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观念得到很大转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积极整合各方资源、聚焦矛盾重点,努力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