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评论员 梁煖
要说开学呀,最忙的除了老师就是家长了。各种信息收集表格纷至沓来,家庭住址信息、出行轨迹以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防疫信息都是基本要求,家长理解,也高度关注和配合,生怕漏填信息造成孩子开学的麻烦。不过,碰到有学校收集家长职务信息的,我想很多家长心里都会犯嘀咕,这是要干什么呢?
近日,陕西西安,一所幼儿园学生入学时,班主任要求家长填写单位、职务等信息。班主任强调,上述信息不能空着,不然学籍系统录不进去。有家长担心孩子因家境被幼儿园区别对待。当地教育局表示,此事系老师个人行为,正常情况只登记户口所在地和住址信息。
这样的做法,显然是“越界”了。首先,家校联动,收集基础信息是有必要的,家庭环境是学校了解孩子的重要窗口,收集家长的学历可以了解孩子家庭教育;收集家庭年收入信息可以从侧面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让助学金到有需要的学生手上……但是收集家长的职务信息,已经涉及到个人隐私范畴。职业与职务,相差一字,内里意思却大不相同。本次事件中,有填“主任”、“董事长”的,这局面,看着大有让家长们“卷起来”的意味。有家长就表示,开学时自己曾处于“无业”状态,碰到学校收集职务信息,那种焦虑与纠结,个中滋味更与何人说。
如此起底,有网友就说,上学时曾填写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甚至包括私家车的型号与价格等信息。更有一些学校,办理入学,需要学生父母提供半年以上的银行卡工资流水;还有学校让学生登记家庭住房面积,并且与家用小汽车一起拍照的。
最怕“因材施教”成了因“财”施教,因权施教,家长们担心的区别对待,不公平对待并非毫无道理,更不是玻璃心,家长职务的高低并不能与孩子的学习成绩直接挂钩。收集这类非必要信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权力任性等潜在风险触及到了家长们的敏感的神经,放任不管的话极有可能让为孩子好的初衷,演变成靠家长、吃家长的歪风邪气。
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我们想说,学校在进行信息收集工作时,请不要把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由选填变成“必填”,要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与行为健康情况,也不止这一渠道可以了解。不要让填写隐私信息成为家长的精神负担,此类事件频发,教师、学校以及信息管理系统也要厘清责任,不能到了关键时刻就“甩锅”,就算只是教师的个人行为,管理方也不能撇清责任。
文字:梁煖
主播:陈致远
剪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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