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涉及自动驾驶相关企业已超1100家。(资料图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近日发布《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深圳将允许开展驾驶人不在车辆驾驶位上的无人化道路测试,并进一步扩展了测试示范的道路及车辆范围,高速公路也被纳入测试道路范围。
《实施细则》称,深圳将在推动技术持续验证和积累优化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开放更多更复杂道路环境,开展多场景多模式示范应用,逐步实现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及商业化运营。
此前,深圳已就推动自动驾驶展开立法,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对照此前发布的《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内容,记者梳理发现,《实施细则》为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需求,新增了无人测试与示范章节,允许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驾驶人不在车辆驾驶位上的无人化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
按照相关要求,在深开展无人测试与示范的车辆,应建立远程监控平台及完备的通讯系统,能实现车辆与远程监控平台的实时移动通信,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能通过远程监控平台或人工及时接管车辆。首次申请无人测试或示范的车辆最多不超过5辆。无人测试或示范里程超过1000公里且无交通违章及违法行为、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申请增加测试车辆等。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展了测试示范的道路及车辆范围,将测试示范道路扩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区域;测试示范车辆范围增加了专用作业车,以满足无人清扫车等测试示范需求。
据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超过5700家经营范围含“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智能驾驶”,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自动驾驶相关企业。其中深圳市就有超过1100家,占比接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