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2年3月28日组织召开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10名 (含低保户1名 ),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市司法局1名,市财政局1名,市住房建设局1名,市水务局1名,市生态环境局1名,市国资委1名,市市场监管局1名,市管道燃气企业1名,市排水企业2名,专家学者2名,共计2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低保户人员由市民政局推荐产生;如消费者参加人报名人数不足16名时,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16名,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10名正式参加人、3名替补参加人、3名旁听人员。经营者参加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参加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三、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属于深圳管道燃气企业、深圳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用户。
四、消费者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附件1,可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fgw.sz.gov.cn)。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2月28日至3月6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并请随信附身份证、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燃气账单、污水处理费账单、账单对应地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照片或扫描件各一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00室 (邮编:518038 )。
2.2月28日至3月6日下午18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燃气账单、污水处理费账单、账单对应地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照片或扫描件各一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邮箱地址: szfgwjgc @fgw.s z.gov.cn。
五、新闻媒体记者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及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受理报名,新闻媒体记者总人数不超过10人。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记者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附件2,可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fgw.sz.gov.cn)。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2月28日至3月6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注明“媒体记者报名”字样),并请随信附身份证和记者证复印件(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00室 (邮编:518038 )。
2.2月28日至3月6日下午18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和记者证照片或扫描件(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媒体记者报名”。邮箱地址: szfgwjgc @fgw.s z.gov.cn。
六、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3名。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替补及旁听人员在受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随机抽选产生。
七、防疫要求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人应严格履行市疫情防控指挥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承诺在2月25日至3月28日期间不会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听证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消费者报名登记表
2.深圳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媒体记者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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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消费者报名登记表
2.深圳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媒体记者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