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1241份深新早点
早上好,小伙伴们
近日,深圳公布《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稿》附件中,举报奖励具体项目及标准方面删除了一般交通违法,新增了热点难点如重点隐患车辆、“炸街”、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类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具体项目及标准(节选)
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对于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每宗奖励1000元:
(一)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
(二)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
(三)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的;
(四)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的;
(五)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七)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市民可以采取公开或者匿名方式,采取以下方式举报:
拨打0755-83333333;
通过新浪官方微博私信或者@深圳交警;
向辖区交警大队或执勤交警直接举报。
同时,举报的线索应当有交通违法行为内容、车型、车牌号码和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意见稿》提出,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及下属单位应当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