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玲”距离:某楼盘一年内两上热搜 律师提醒零首付别碰!
2023-02-23 11:04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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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玲”距离:某楼盘一年内两上热搜 律师提醒零首付别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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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3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吴巧巧)“送两成首付?”2月17日宣传,2月18日被查处,某在售楼盘开发商紧急发声明称2月17日18时已暂停接待客户,该声明还与中介渠道的宣传口径撇清关系。临近3·15,法律“玲”距离栏目组邀请深圳律师刘毅和杨碧云给购房者奉上提醒:可别因零首付的噱头误入购房中的 “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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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2022年,该楼盘就曾因零首付事件被挂上热搜。当时原定在2022年8月11日至8月14日推出“零首付购三房”活动,但活动推出不到半天就被相关部门叫停。房地产中介协会于2022年8月12日就此发布了《关于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的郑重提示》。

“零首付”实际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规行为。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毅律师分析,这也是零首付在去年8月在朋友圈宣传仅半日,就被紧急叫停的根本原因。

零首付实质上是分期支付。(本网资料图片)

开发商的声明。

该楼盘的房源被分局锁定页面。

 各种“零首付”本质就是分期支付

零首付购房,是指对于无法或不愿全额支付房款的消费者来说,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首付款就可向银行贷款完成购房。在杨碧云律师看来,所谓的零首付,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首付或说不需要首付,而是开发商或房产中介为购房者垫付一部或全部的首付,进而向银行贷款,购房者则在一定期限内还清首付款。其本质还是分期支付的消费方式。

刘毅律师告诉记者,市面上出现过的“零首付”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开发商垫资】由开发商来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首付,然后再去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开发商垫付的款项,购房者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以有息或者无息的方式偿还给开发商。实际也是采取分期支付首付款或者延长首付款支付期限的方式来售房。

【中介垫资】和开发商垫资类似的,由房产中介机构来垫付一部分或全部首付,而房产中介机构在这过程中一般会通过收取一定手续费或垫资利息,或者通过为购房者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的方式,将信用卡套现收回垫资款项,另外再收取一些佣金。

【高评高贷】由中介机构从中协调,联合熟悉的银行做高房子的评估价,以此来获得更多的贷款,减少首付或完全不需要支付首付,全额贷款买房。

刘毅律师提醒说,这在早期房贷审批不严格的时候会出现,随着宏观调控的加强和银行自身风险意识的提高,通过这个方式来达到零首付购房的目的已经很难实现。

【阴阳合同】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和消费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对内,是双方实际约定的真实购房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份对外,主要用于向银行贷款、逃避纳税,这份对外的合同一般金额较大,以便获得更多的贷款,而贷款越多,则需要支付的首付就越少。但该情况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刘毅律师(右)与杨碧云律师在静为律所聊零首付的法律风险。(张玲 摄)

零首付风险早知道对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同样重要

杨碧云律师强调,越早知道零首付的法律风险,对购房者、开发商以及银行就越好。

对消费者而言,存在垫资款及银行按揭贷款的双重压力,容易产生断供,进入银行的失信名单,面临被开发商、中介机构或银行起诉的可能。

从开发商的角度看,既存在垫资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有些开发商如果提供了阶段性担保,在购房者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时,连带责任就无法逃脱;此外,开发商采用欺骗手段帮助消费者办理银行贷款的,可能会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

银行等放贷机构则面临贷出的款项能否收回的风险。如果因为监管不严格,随意发放贷款,容易增加资金无法回收的风险,相关人员也可能会面临处罚。

[编辑:潘润华 陈苏雅] [责任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