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2025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指南发布
2024-07-11 16:36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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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2025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指南发布

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11日讯(记者 刘惠敏)7月5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指南,针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深圳接续开展产业化应用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图片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网站)

此次支持申请承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强调聚焦深圳发展重大需求,支撑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且要求其相关研究成果尚未进行产业化应用。《申请指南》中指出,原国家项目单位已经完成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项目下属课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正式验收合格文件(书),项目及项目下属课题的验收认定日期均以项目验收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申请主体方面,牵头单位应与已验收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联合申报。此次申请针对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开展,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提供的项目自筹经费不少于市财政资金资助总额,其中牵头单位提供的自筹经费不少于任一合作单位。此外,《申请指南》中指出,项目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家,均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科研条件,并承担相关研发任务;其中至少有1家合作单位为已经通过验收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者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

项目成员方面,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的前五位成员中应确保牵头单位的人员占多数地位。此外,原国家项目单位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至少3名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人员,其中1名为对应国家项目负责人);原国家项目单位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至少3名对应课题组人员,其中1名为对应课题负责人。

此次申请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强度,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有数量限制,市科技创新局将竞争性择优支持。资助采用“事前立项、事前资助”方式,立项后拨付部分资助资金,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付剩余资助资金。

此次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7月28日24:00。相关企业可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及系统指引在线填报申请。

[编辑:田志强 马丹] [责任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