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处理征婚者个人信息须取得书面同意
2024-08-09 09:02
来源: 深圳晚报

《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处理征婚者个人信息须取得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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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8月9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 日前,深圳市质量协会发布实施《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该标准是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和南山区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以及相关婚介企业共同起草制定。

婚姻介绍机构一直存有乱象,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近年来关于婚介服务的消费投诉量居高不下。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就曝光了多家婚恋平台欺骗消费者的乱象,其中就有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珍爱网,今年4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出罚单,罚款170万元。

该标准对婚姻介绍的“服务过程、服务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一是服务内容需写入合同,标准要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对服务流程、服务价格等进行公示,在服务开始前需签订服务合同,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费用等内容写入合同,消费者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具体条款,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避免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二是重视征婚者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要求婚姻介绍机构在处理征婚者个人信息前,应当取得征婚者的书面同意,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三是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设置了退费机制,包括不低于7天的冷静期、按照服务进度设置的退费规则、15日的退费时效等,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该标准将“诚信服务”写进规范,包括“不应向征婚者传达虚假信息”,如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在与征婚者沟通时,应如实向征婚者传达信息,不应利用虚构人物吸引征婚者,不违背事实向征婚者传达介绍对象关注到的征婚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虚假告知受介绍对象委托联系征婚者,虚假告知对方对征婚者满意、感兴趣、期待的情况;不应在未联系介绍对象或介绍对象未同意的情况下,告诉征婚者传情或牵线成功;不应向征婚者隐瞒、夸大征婚重要信息或捏造、隐瞒服务内容。这些内容都是针对曾经出现的乱象而进行规范的。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