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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太白路东晓街道百仕达花园三期六栋,由于楼栋某业主整天到管理处闹事,不允许管理处在楼栋下固定地方设置垃圾桶,导致整个六栋100多户居民没有地方放置垃圾,更不用说实行垃圾分类,该某业主个人声称由于垃圾桶摆放位置导致她身体出现问题,就要求整栋楼业主付出这样的代价?楼栋底下本属于全体业主公共所有,提出让楼栋业主把垃圾扔到地库出口,地库内车辆不停的路过,穿过漆黑的停车场去扔垃圾这样带来的安全隐患,该住户负责吗?丢垃圾的大多数老人孩子,穿梭于停车场中就为了去扔垃圾,这合适吗?不管是由于有什么理由,不能置大家的意愿不顾只管个别住户的无理要求吧,整栋楼一共100多户,现在不要说是垃圾分类,就连基本的丢垃圾,都没有地方,大家都直接把垃圾扔在六栋楼下地面,让整栋楼居民苦不堪言,该业主多次提出街道办管理处同意的,并在楼栋底下和其他业主大吵大闹,那提出不能在规定地点放置垃圾桶要求的业主能代表整个一栋楼?街道办同意他们无理的要求有征求过我们整栋楼别的业主的意见吗?我们大家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能垃圾桶归位,让大家有地方扔垃圾,不要再出现垃圾满地飞的情形,也不要说让大家穿过停车场去扔垃圾,那样安全隐患实在是太大,老人小孩的安全根本没法得到保障。以上所说均可去花园实地了解情况也可以实地查实!( W3 o% L- t# |" S" d/ s
3 d$ r* ?5 ^$ a- q0 c# Z 本帖最后由 花生萝卜 于 2020-9-3 17: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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