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政府出台网络车管理意见征求稿,是规范行业的良好开端。绝对支持,但里面的一些细节,仍需要多听取市民意见进行完善。
至于大家反映的个别条款,如车排量1950毫升,这与目前国家的节能减排大方向的确有不符的地方,值得商榷。加上我们深圳素来城市在环保方面卓有成效,我们应该为我们共同的美好环境而努力。
有人提出对网约车的车型参数规格要求明显高于出租车,不合理。两种未来都是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应该一视同仁。新规在未来如实施后,通过平台接单运营,被运政处罚的,处罚的应是平台,而不是司机。 如果没有网约车平台,司机怎么会接到这个出行订单。如果司机不是通过网约车平台而接到出行订单,当然与平台无关。
新政必须要求网络车平台,严格控制车辆接入,从源头上管理好网约车行业。如果只处罚个人,对平台的监管责任只字不提,明显有失公允。个人永远是行业的末端与弱者,是应该受政府关爱的群体。网约车平台做为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应该承担起因为运政监管引起的扣车与罚款。
至于有关出租车与网络车的安全问题,在目前状况下,网络车全程有记录,比出租车更安全。除非出租车,不管乘客要不要发票,也要在找钱的时候把发票给到乘客,这样乘客就会有坐车的记录,而且乘客一上车,必须把出租车的车牌号发给朋友,这样出租车才会有比较完整的轨迹,显然这样做不现实。目前的网约车,因为全程系统有记录,甚至行车的轨迹都有,可以做好很好的监管。
网约车是个新兴行业,在缓解公共交通,共享闲散资源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方便了乘客出行,但应该在规范的政府法规指导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