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评论>网言网语>

让“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成为常态

让“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成为常态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私家车给消防车让道是理所当然的,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循,也是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

据媒体报道,7月22日上午早高峰时段,四川省遂宁市消防人员驾车通过当地一处隧道去救火时,所有私家车司机听到警笛后,纷纷向行车道两侧挪车,腾出空间让消防车优先通过。消防员拍下视频传上网后,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

“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之所以被人追捧,其原因在于不常见,是“少有”现象。虽然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行的交通法规和道理大家都懂,但还是有些人不知、不肯避让,对警笛声充耳不闻。还有人存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若是有别的车不让道,便也会跟风不让。现在许多网友点赞传播“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这是好事,但同时也反映出我们确实有需要改善的一面:驾车时应遵章守纪,懂得礼让。——子瑜

“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彰显公民素质提升。实际上,隧道中的其他车主,有的可能着急上班,有的可能着急回家,有的可能正在赶往一场生意的途中,但是他们都选择了为消防车让道,这不仅仅是基于对生命无价的考量,同时也是利他的一种行为体现。相信随着公众素质的不断提升,以后这样的“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场景会越来越多。——春华

私家车让道消防车,不应只是出现在新闻中的“教科书”案例,而应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成为司机们的“习惯动作”。一方面,给消防车让道就是在为生命开路,要知道在抢险救火中时间就是生命,早一分钟就可能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另一方面,给消防车让道,其实也能节约市民自己的时间,毕竟有秩序的让道可以有效避免交通拥堵,待消防车通过后能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利人利己。——拾秋

“教科书式让道消防车”是一道生动的守法风景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可见,私家车给消防车让道是理所当然的,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循,也是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一个“基本操作”变成被点赞的范本,说明现实中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人们都希望能够有所改进。应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培养大众公共责任意识,让汽车文明更加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