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新闻 > 图片深圳 >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这些校车、营转非大客车被深圳交警点名曝光

2019-11-14 14:52来源:深圳新闻网

法律明确规定了

机动车检验、报废的要求

重点车企、个人必须严加重视!

车辆“上榜”了该怎么办

相关车辆所有人必须提高重视

尽快检验、报废车辆!


请上述重点车辆企业、个人

尽快按要求检验、报废机动车!

否则交警将依法

停办部分车管业务并罚款


相关法律

逾期未检验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第四款: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报废

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别忘了有奖举报环节!

小伙伴们一旦发现“隐患”车辆

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交警举报

一起助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

举报渠道

1、登录网上深圳交警举报(http://szjj.sz.gov.cn/);

2、拨打举报电话:0755-83333333;

3、随手拍举报。手机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通过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在新浪微博@深圳交警;

4、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具有“一键上传”功能,可直接举报。

安全无小事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

对名下车辆加强管理

依法检验、报废机动车!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

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