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受。
最近,海口一名8岁男孩抢了同村2岁女童的零食后,对准女童头部连踹了两脚
女童母亲表示:事发之前从未和对方父母有过纠纷,当面问男孩的时候,他拒不承认,直到拿出了监控视频才说“想打就打”。
事发至今,对方家长拒绝承担医疗费用,且没有登门道歉。
辖区警方则称正在处理中,一切将会依法处理。
嘶……
分母韵母都学会了吗?字儿都认全了吗?
年纪轻轻,干点啥不好!
该消息还表示,警方在当晚就找到了涉事男孩,但阳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该男孩未满14岁,情况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女童母亲表示, 她将追究小区物业和犬主责任。我们关注的是:烈性犬伤人,养犬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事件的发生,仅仅是养犬人的过错吗?
红星新闻记者还注意到,10月7日疑似走失女童妈妈的小红书账号发布的几条帖子有更新,这些帖子包括走失女童信息和女童弟弟的一些动态。
司女士说,7月25日上午,经镇领导出面协调,并且有律师在场,经过协商,男孩家长答应两周以内先付20万,给司女士和家人带着孩子去大医院诊治,看是否有最后一丝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