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玲”距离|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听听深圳律师怎么说
2023-08-17 09:1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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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玲”距离|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听听深圳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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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17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谢企 李沁雨  秦至臻下班后还在用微信办公,可以拿加班费吗?最近,北京的李女士因为加班费与公司闹掰了。据“中国普法”分享的这则案例,李女士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约定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因加班问题,李女士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李女士认为,她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500多小时的加班费超过20万元。

“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登上话题热搜。(视频截图)

下班后微信办公能不能算加班?深圳人和广大网友们也议论开了。有人认为,现在职场这么卷,法律上算,生活中不算。还有人说,老板说了算。本期法律“玲”距离,我们邀请曾凡新律师和黄志明律师就此话题来了一次隔空观点碰撞,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看清这个问题。

法律虽无明确规定 仍有两种方式可让员工得到休息保障

曾凡新律师接受记者采访。(张玲 摄)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曾凡新律师在劳动法领域深耕多年,他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就“微信办公是否算加班”给出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定,但可以试着从微信办公的实质性进行判断。如果只是通过微信来安排工作或者是做一些简单的回复,并没有从事实质性劳动的,就不宜认定为加班。但是如果领导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向下属指令工作,而且要求其从事实质性的工作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认定为加班,他的建议是:公司应当支付加班费或者是通过调休的方式来让员工得到应有的休息保障。

黄志明律师曾担任过大型企业总裁,他从企业角度和法律角度都给出了自己的解读。他说,通常情况下,加班只是在办公场所里进行的延时的工作。当今网络时代沟通多元化,如果只是简单地回复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不能够苛求算作加班;如果通过微信沟通完全符合上班的工作状态,符合成果的交付,那么它应当视为加班。

如何判断微信办公是具有实质性的工作?黄志明律师说,这就需要劳动者收集日常的一些痕迹,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微信的排班表,甚至是电子邮件、短信以及交付成果的一些痕迹。以上种种的证据可以形成时间上以及工作内容上的证据链,而认定了这个加班行为是发生在这个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这个行为就可以认定是属于加班的行为。

黄志明律师就微信办公接受记者采访。(张玲 摄)

不定时工作制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了么?没那么简单

不定时工作制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形式,曾凡新律师强调说,这个工作制必须要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审批,没有经过审批就不能实行这种用工形式。如果企业有安排员工进行加班的,仍然需要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作为兼职仲裁员,曾凡新律师也审理过类似的案件。比如,有一些公司规定,微信或者钉钉打卡在公司 200 米、300 米范围以内都可以视为上班或者下班的,由此也带来一些争议。对于这个问题,他建议企业最好做好规范化管理,即员工到底什么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什么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应该有清晰明确的统计,以此来解决规避加班费争议的风险。

“我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岗位其实并不需要通过(微信办公)这种方式来进行加班的,所以对于我们企业管理层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曾凡新律师的建议是,管理层不应当说想到了一件事情,马上就要在微信群里沟通,马上就给下属安排工作任务,要求下属进行回复。这也表明管理层在领导力、工作方法、管理方法上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曾凡新律师认为,适当的管理模式应该是让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里能够非常高效、积极地完成各项工作,而不必通过加班这种方式来完成工作。

一波三折 李女士最终获二审法院认定公司应赔3万多元加班费 

很多人关心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李女士与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都没有支持李女士加班费请求,但二审法院让事件出现了转折,李女士获赔3万多元加班费。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未获得不定时工作制审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对于此类劳动者隐形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而否定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编辑:赵文硕 王容] [责任编辑: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