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已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交易完成后卖家都希望消费者给个好评,赚一份好口碑。一伙犯罪嫌疑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他们在网上购物后“恶意差评”,并以虚假宣传、商品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敲诈勒索网店店主。
记者了解到,龙岗警方辗转14省26个县区,打掉了这样一个以“网购差评”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龙岗警方表示,这是全国公安机关打掉的首个有组织、有架构的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11月13日上午,在龙岗公安分局宝岗派出所,办案民警向记者揭露了这一新型网络犯罪的作案手段和犯罪团伙的覆灭经过。
产品没问题却遭到差评轰炸
今年11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接某网店店主报警,称被多个买家以差评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接报后,宝岗派出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2018年6月,买家蒋某龙纠结一伙人以差评等方式对网店施加压力,勒索钱财3000余元。
民警调查中发现,看似简单的几宗线上交易,背后却可能藏着一个犯罪集团。通过大数据串并分析,警方发现涉及蒋某龙的线上敲诈勒索案情几乎遍及全国,遍布各大电商平台,受害网店达数百家。作案手法均是先在网店购物,接着以网店虚假宣传、产品质量有问题等提交差评,后面紧跟着一堆小号扎堆起哄,进而以各种理由对目标网店实施敲诈勒索。
另外一方面,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对报案网店销售的产品“手卷琴”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产品并不存在问题。
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办案民警继续扩线深挖,发现了一个以“恶意差评”为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黑恶犯罪集团,该集团主要由嫌疑人蒋某龙为领导者、组织者,庄某、韩某、汪某为骨干,其他嫌疑人为成员。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别负责不同的违法犯罪环节。
“这些嫌疑人不是真正的消费者,都是以非法谋利为目的,以网购差评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办案民警表示,“他们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作为主要交流工具,通过各种黑话进行联络、分工、行动、分成,具有典型的网络软暴力特征。”
广收“学员”传授方法带头敲诈勒索
专案组经过连续摸排,掌握到蒋某龙于今年4月在深圳落脚,成立了一个线上“蓝宫DM联盟”,自称已成立十年,通过QQ、微信等平台招收学员跟随其“敲诈勒索”。
从今年8月开始,蒋某龙将窝点从深圳转移至其老家湖南某地,利用其母亲吴某艳的身份注册成立了“湖南蓝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取“招录闲散人员——传授犯罪方法——组织围攻店铺——敲诈勒索钱财”的模式实施犯罪。
办案民警介绍,蒋某龙先是招录“恶意差评师”,每名学员缴纳会费1600元(专业级)或2800元(领英级),向学员传授针对电商网店的“敲诈方法”。培训结束后,由“导师”(行业术语叫“老鸟”)在多个知名度较高的电商平台搜索目标网店作为敲诈勒索目标;确定作案目标后,“老鸟”将找到的目标店铺和链接发送给“小白”(新手)学员,号召学员一起“进攻”(购买)网店产品,每个跟单作业的学员需要缴纳100-1000元不等的“车票”钱,作为“老鸟”带做的学费,每次确定的敲诈勒索目标网店1-5个;网店产品完成交易交付后,资深“老鸟”带领“小白”学员,以各种理由向卖家索取钱财;甚至在敲诈完某商家之后,让商家在店铺首页加上“蓝宫”标志,称只要加上他们公司的标志,就表明该店铺是受他们保护的,其他“恶意差评师”就不会再来敲诈了。
专案组经过连续侦查,发现这个网络黑恶犯罪集团成员遍布14省26个县区,其中主要嫌疑人蒋某龙潜藏在湖南某地。
35人敲诈勒索网店近200家
11月5日17时许,龙岗警方组织抓捕力量赶赴湖南,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经过一天一夜的摸排,于11月6日19时许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龙。与此同时,在各地的其他抓捕组也先后传来捷报,该集团其余34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记者了解到,蒋某龙原是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电器生意的店主,自从被人在网上敲诈过一次后,他也依葫芦画瓢的“做了几单”,尝到甜头的蒋某龙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发展自己的敲诈勒索集团。民警在对蒋某龙使用的电脑进行搜查时,发现其曾向学员群发了一条通知,声称“蓝宫”慑于广东“扫黑除恶”的巨大声势,公司决定搬出广东,这也是他后期由深圳转移至湖南老家的原因。
此外,主犯蒋某龙自称“导师”培训学员敲诈勒索方法外,还制作假公章,虚构成“深圳正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身份,时常以这一虚假身份向网店发律师函进行敲诈勒索。同时,其名下还有多个微信小号,假扮公司财会、法务及调解人等各类虚假身份。
经初步核实,该犯罪集团自今年4月至今,共敲诈勒索网店近200家7900余单,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涉及电商领域包括电子、纺织、珠宝、家居等行业。目前,蒋某龙等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押解回深并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