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19年8月16日讯 (评论员黄青山)从单方声明的“霸王条款”到细如蚂蚁的长篇文本,从捆绑搭售到平台上的推责,近年来格式合同的套路陷阱几乎成为公害,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苦不堪言,成为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消费大环境的隐患源。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稳消费稳预期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此大背景下,整治规范格式合同将有利于维护公平法治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信心,拉动消费内需。
整治规范格式合同,首先要充分认识格式合同双方的不对等地位,把保护普通消费者权益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商家相比,消费者维权属于弱势一方,其维权更需要公平的法律保护,需要市场监督执法部门及法律部门联合营造具有良好公信力的消费环境。在措施上,要出台更多统一规范的行业性格式合同,用以取代个性化格式合同,从而减少商家自由裁量和自我免责的空间。无论是统一合同还是个性合同,都要有前置法规约定,不得出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情形。例如,针对消费者购买基金的合同陷阱,今年中基协发布三份文件规范私募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就取得了源头清理的不错效果。目前在电信、购房、旅游、租房等涉众性消费中也大量采用行业指导性的格式合同,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要盯紧其补充条款的“放水”隐患。
其次,要密切关注格式合同网络化、电子化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由于网上购物消费的比例越来越大,很多格式合同通过手机APP、网上商城等载体出现,一些商家利用其隐形化、即时化的特点推广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此监管部门要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同时要加大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网上投诉维权的快捷通道。在固证取证上要适应网上消费的新特点,建立网上固证、网上追溯、网上互动的一体化维权通道,让消费维权提速提效。
第三,要密切关注消费新热点、新动向,主动为拉动消费排雷扫障。如针对金融消费,深圳市消委会就开展了银行个人购房贷款格式合同“回头看”监督,点评主要贷款银行的合同条款,推动监督整改并向社会公布。针对汽车销售热,2018年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13种汽车销售类典型涉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并组织合同监管专家进行评审,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规范汽车销售行业合同使用。目前5G电信消费正登陆深圳,5G放号潮、手机过户潮将双双袭来,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提早进入角色和研判,规范消费合同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以确保5G电信消费健康有序地铺开。
最后,要综合施策,形成治理的“组合拳”。比如可成立跨部门的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评审把关,定期向社会发布评审结果和案例预警。对于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集中约谈、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公开曝光等举措,及时纠偏,震慑违法经营,从而达到持续优化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