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品美容美发:商家签署退款承诺书后未履行
2021-11-12 16:16
来源: 坪山区消费者委员会

尊品美容美发:商家签署退款承诺书后未履行

人工智能朗读:

投诉对象:深圳尊品美容美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坪山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杨女士

消费者要求:退费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在该商家坪山分店办理会员储值卡,因该分店停业,要求商家退回储值卡内余额,商家已于2020年5月20日签署退款承诺书,但至今未履行承诺,经多次协商未果。

坪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去年我会工作人员已介入调解并约谈商家负责人,其表示会履行退费承诺。在此期间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商家仍故意拖延退费,拒绝履行承诺。经查,商家有多家门店仍在营业中,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4楼。

深圳消委会去年1月至今接到消费者对该商家的投诉40宗。

在此,深圳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15消费网”、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田志强]